京石高速公路通信监控分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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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添加时间:2023-03-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石高速公路通信监控分中心建设工程已由正定新区发展改革和审计局以正新发改备字【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京石高速公路通信监控分中心建设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京石高速公路通信监控分中心建设工程地址在正定新区212地块内,占地约13亩,总建筑面积13012.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98.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13.81平方米。

2.3建设地点:正定新区212地块内。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总工期12个月,其中结构主体施工工期8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操作手册,“招标通”联系方式:400-0311-616。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 CA,河北 CA 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注:“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 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03月15日09:00 至2023年03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本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评标过程,及时回复专家的质疑。专家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质疑,投标人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回复。投标人在评委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疑,否则后果自负。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方式、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千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网站、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正定新区阳光路39号石家庄传媒大厦

联系人:田永红

联系电话:0311-837051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合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78号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311-85057089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 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