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工程跨越河道防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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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中电建冀交高投公司 添加时间:2023-04-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工程跨越河道防护工程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7]68号核准,以《关于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7]720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78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20%,其余80%为中央财政补贴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沧州市、保定市、定州市境内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石保界段项目沿线。

2.1.2建设规模: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路线起自大成县南赵扶镇东辛庄村(津冀界),接拟建津石国家高速公路天津段,经任丘、高阳、蠡县、博野、安国,止于定州市子位镇木佃村(保石界),接拟建津石国家高速公路石家庄段,全长171.116公里。项目主要跨越大清河水系和子牙河水系,主要行洪排沥河道有沙河、孟良河、孝义河、潴龙河、十二孔闸引渠、任文干渠、古洋河、张丁支渠、任河大干渠、大广安干渠、安庆屯干渠、子牙河等河道,同时还跨越大清河流域蓄滞洪洼淀白洋淀和文安洼。根据《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工程跨越河道防护工程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河湖〔2022〕45号),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工程跨越河道防护工程计设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沙河左右堤、孝义河左堤(四门堤)、淀南新堤、千里堤、任河大排干(连接线)左堤复堤、堤坡防护及堤顶路面工程,沙河、孟良河、孝义河3 处、潴龙河、任文干渠3处、十二孔闸引渠、古洋河3处、张丁支渠、大广安干渠2处、安庆屯干渠、子牙河、任河大排干河道岸坡防护工程等。

2.1.3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5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12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工程跨越河道防护工程的全部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包含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阶段)。本工程监理模式为一级监理,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附件1资质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2业绩要求:满足附件1业绩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满足附件1信誉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满足附件1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5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增加3.6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今)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6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招标人定于2023年5月17日9时3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举行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千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52号鸿昇商务广场A座23-24层

电  话:0311-89162961

联系人:苏女士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电  话:0311-69052062

联系人:黎亚林

邮箱:ahzb6@126.com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2023426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河道防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过去 1 年(2022 年 4月 1 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近五年内(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河道防护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监理服务期限、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购买。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    绩:30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核查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处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0

监理大纲和措施

20

对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5分)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0(不含)-5分;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3.0(不含)-4.0(含)分;

理解基本准确,得3.0分;

监理方案及措施

(5分)

方案详尽,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得4.0(不含)-5分;

方案较详尽,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好,得3.0(不含)-4.0(含)分;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全面,可行性一般,得3.0分;

监理工

作程序

(10分)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8.0(不含)-10分;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0(不含)-8.0(含)分;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0分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8.0(不含)-10分;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6.0(不含)-8.0(含)分;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6.0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10

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8.0(不含)-10分;

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0(不含)-8.0(含)分;

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0分;

2.2.4(2)

主要人员

20

总监理工程师

12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2分;

8

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人员业绩加8分,本项最多加8分。

2.2.4(3)

评标价

1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30

企业业绩

18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8分;

12

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施工监理业绩加12分,本项最多加12分。

注:1、第2.2.4(1)各项评委打分保留两位小数,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汇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第2.2.4(1)项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