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山高速邢台段工区车库完善工程、太行山高速邢邯段安全防护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公开邀请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活动。
1.比选项目简介
1.1比选项目名称: 太行山高速邢台段工区车库完善工程、太行山高速邢邯段安全防护提升工程施工
1.2比选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比选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比选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比选项目路段概况: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全长83.7公里,起自赞皇县南峪村与临城县郝家庄村之间的石家庄邢台界,与太行山高速平山至赞皇段顺接,向南跨越和邢铁路、邢汾高速公路、沙河,在沙河市进入邯郸境内,与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郸段顺接。途经临城县、内丘县、邢台县、沙河市4个县(市),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郸段路线起自武安市矿山镇上焦寺村西北的邢台邯郸市界,路线向南在顿井跨北洺河,在什里店跨邯长铁路、南洺河,在冶陶镇跨G309、龙虎河及青兰高速公路,经岭底乡,在关防乡西、西达镇东跨东枯河,终于合漳乡邰家口村东的冀豫省界。与河南林汝高速公路相接。全长约67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4.5米。
1.6中选人数量:一家。
2.比选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比选范围:太行山高速邢台段工区车库完善工程:主要对石城工区、西黄村养护工区车库、材料库增设外围护结构(包含门、窗、支撑构件);太行山高速邢邯段安全防护提升工程施工:主要对太行山高速邢邯段部分桥梁墩柱及个别路段路基上边坡进行安全防护。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工期40天。缺陷责任期:一阶段竣(交)工验收合格起12个月。
2.3建设地点: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工区、太行山高速邢邯段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标: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备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且省外施工单位已在原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进行资质确认或具备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房建工程施工业绩;近5年(2018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3)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安全防护提升项目负责人,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5年(2018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车库完善项目负责人,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5年(2018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3.2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比选申请人过去1年(2022年5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比选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工程合同被解除,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3本次比选 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申请人。
3.4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车库完善项目负责人、安全防护提升项目负责人 在近3年(2020年5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比选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5月22日至5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4室报名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 1000 元,图纸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9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52号鸿昇商务广场23层)。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拒绝接收。
6.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开启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比选申请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千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8.其他
比 选 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52号鸿昇商务广场23-24层
联 系 人:苏女士 郑女士
电 话:0311-89162961,0311-89639170
比选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4室
电 话:0311-83126200
传 真:0311-83126200
联系人:李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