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港高速公路南水北调特大桥结构监测预警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港高速公路南水北调特大桥结构监测预警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曲港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曲港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曲港高速南水北调特大桥位于曲阳至黄骅港高速公路曲阳至肃宁段上,于2018年建成通车,全长1054m,跨径组合为16*30+(88+151+88)+8*30,上部结构为工字钢组合梁+波形钢腹板箱梁,下部结构桥墩采用矩形墩,墩台基础均采用钻孔灌注桩。本次监测范围为左幅主桥跨径88m+151m+88m的波形钢腹板PC组合连续箱梁桥,全长327m。
本项目为曲港高速公路南水北调特大桥,详见下表:
所属路段 | 项目内容 |
河北曲港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对桥梁环境监测指标(桥址区环境温湿度、主梁内温湿度),作用监测指标(车辆荷载、视频监控、混凝土构件温度、桥墩底部加速度),结构响应监测指标(主梁竖向位移、主梁关键截面应变、主梁竖向振动加速度、主梁横向振动加速度),结构变化监测指标(钢混结构连接处裂缝)进行监测。 |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本次招标包括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系统软硬件联合调试、监测数据校验、系统接入与试运行、系统手册编制、培训、验收移交及后期服务,接入交投集团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等。
2.2.2服务周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7月,系统建设期3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系统调试完成、试运行结束并通过甲方交工验收后5年内的监测数据分析评估及日常养护建议、系统软硬件运行维护、外场设备检测及维护等技术服务。
2.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曲港高速公路南水北调特大桥结构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的,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2 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6月16日17时,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 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交投数字证书或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千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网站”、“河北曲港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曲港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定州市清风店镇定州北收费站院内
联系人:于莉 刘伟
电 话:0312-6733671、 0312-6733670
代理机构: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园广场C-1-2602室
联 系 人:陈锁同 李京蓉
电 话:0311-85288388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
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2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桥梁结构监测与预警系统业绩(内容包括健康监测或运营状态监测或安全监测等)。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合同被解除。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近5年内(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桥梁结构监测与预警系统业绩(内容包括健康监测或运营状态监测或安全监测等)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为准)较多的优先。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服务周期等;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无须手签)、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当通过基本账户购买保证保险。保证保险和购买保险相关凭证的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内,并提供保证保险在线验证方式。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 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大写和小写);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合计与投标函投标总报价的大写金额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资信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 20分 其他因素: 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如果参与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最高值和最低值;如果6≤参与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如果参与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内容与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认识 | 5分 | 理解和认识基本准确,得3分; | |
理解和认识基本准确,思路较清晰,得3-4分; | ||||||
理解和认识准确,思路清晰、全面,符合项目要求,得4-5分。 | ||||||
监测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6分; | ||||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6-8分; | ||||||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8-10分。 | ||||||
监测系统实施方案 | 10分 | 实施方案内容一般,得6分; | ||||
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全面、可行,得6-8分; | ||||||
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可行,得8-10分。 | ||||||
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 | 5分 | 计划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 ||||
计划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排基本合理、可行,得3-4分; | ||||||
计划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排合理、科学、可行,得4-5分。 | ||||||
质量和安全及其他保障措施 | 5分 |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全面,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 ||||
方案较全面,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3-4分; | ||||||
方案详尽,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可实施性强,得4-5分。 | ||||||
系统预警方式及采取的预警预案 | 5分 | 系统预警方式及预案内容一般,得3分; | ||||
系统预警方式及预案内容基本全面、可行,得3-4分; | ||||||
系统预警方式及预案内容全面、可行,得4-5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后续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 ||||
后续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4分; | ||||||
后续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主要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 |
项目负责人 | 近5年内(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4) | 其他因素 | 25分 | 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 |
近5年内(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个人评分保留1位小数。
3、技术建议书打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