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太行山高速公路邢邯段北起平赞高速公路邢石界,南止于涉县合漳乡邰家口村东的漳河冀豫省界,为山区高速公路,主线全长为152.388㎞。于2018年建成通车。
K73+300~K73+600石家庄方向路堑边坡分级4级,坡高30米,坡度45度,土石混合;该边坡一级边坡原采用客土喷播防护,其余各级设置防护网。K73+000~K73+600林州方向路堑边坡分级3级,坡高26米,坡度45度,土石混合,该边坡一级边坡原采用客土喷播防护,其余各级设置防护网。K49+730石家庄方向路堑边坡最大坡高42.5米,长200m,坡度60度,坡体以强风化岩~中风化岩为主,岩石较破碎,层理发育,自下而上按6阶开挖,一级边坡高4m,设置护面墙防护,二至六级采用锚杆框架梁防护+生态防护。
经过风险评估,太行山高速邢邯段的3处边坡(K73+300~K73+600石家庄方向边坡、K73+000~K73+600林州方向边坡、K49+730石家庄方向边坡)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风险。根据太行山高速公路邢邯段边坡设施监测预警系统技术方案的审查意见,K49+730石家庄方向和K73+000~K73+600林州方向,对边坡环境监测指标(降雨量、地下水位),设施响应监测指标(表面位移、深层位移、挡土墙倾斜)进行监测;K73+300~K73+600石家庄方向,对边坡环境监测指标(地下水位),设施响应监测指标(表面位移、深层位移、挡土墙倾斜)进行监测。
2.1.2服务周期:本项目计划实施日期为2023年7月,系统建设期3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系统调试完成、试运行结束并通过招标人交工验收后5年内的监测数据分析评估及日常养护建议、系统软硬件运行维护、外场设备检测、维护与修复等服务。
2.2招标范围
对太行山高速公路邢邯段K73+300~K73+600石家庄方向、K73+000~K73+600林州方向、K49+730石家庄方向3处边坡设施通过安装监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将数据传输至集团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智能监测预警系统进行存储、分析及运算、评估,达到设置预警阈值时通过广播、Web、移动客户端进行报警,同时提供后期维护等服务。
本次招标包括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系统软硬件联合调试、监测数据校验、系统接入与试运行、系统手册编制、培训、验收移交及后期服务等。
2.3服务地点:太行山高速公路邢邯段。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4日15时00分,地点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52号鸿昇商务广场A座23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千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52号鸿昇商务广场A座23-24层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311-89639170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 系 人:黎亚林
电 话:0311-69052062
电子邮箱:ahzb6@126.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2023年7月24日
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8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路基或桥梁或隧道智能监测与预警系统业绩(内容包括健康监测或运营状态监测或安全监测与预警等)。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7月1日至今)不曾在高速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近5年(2018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路基或桥梁或隧道智能监测与预警系统业绩(内容包括健康监测或运营状态监测或安全监测与预警等)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周期、项目负责人信息、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担保机构的电子保函或保险机构的电子保单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购买。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对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服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绩: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认识 | 5分 | 理解和认识基本准确,得3分; 理解和认识基本准确,思路较清晰,得3-4分; 理解和认识准确,思路清晰、全面,符合项目要求,得4-5分。 |
监测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6分;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6-8分;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8-10分。 | |||
监测系统实施方案 | 10分 | 实施方案内容一般,得6分; 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全面、可行,得6-8分; 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可行,得8-10分。 | |||
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 | 5分 | 计划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计划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排基本合理、可行,得3-4分; 计划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排合理、科学、可行,得4-5分。 | |||
质量和安全及其他保障措施 | 5分 |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全面,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方案较全面,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3-4分; 方案详尽,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可实施性强,得4-5分。 | |||
系统预警方式及采取的预警预案 | 5分 | 系统预警方式及预案内容一般,得3分; 系统预警方式及预案内容基本全面、可行,得3-4分; 系统预警方式及预案内容全面、可行,得4-5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后续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后续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4分; 后续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12分; |
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加8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4) | 其他因素 | 25分 | 企业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5分; |
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本项最多加10分。 |
注:1、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委打分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